全曝光!法院首发10大反垄断案例 涉百度、网易、腾讯!( 三 )


此外,广东高院公布案例中,还涉及深圳微源码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该案明确了互联网服务垄断应以涉诉行为具体指向商品或服务界定相关市场 。
【基本案情】
原告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封禁原告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办的26个微信公众号,认为被告禁止原告使用合法取得的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 。关于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功能和目的,原告陈述主要用于其推广宣传和代理销售,认为本案涉及的相关商品是对软件和服务的推广平台,在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上,原告主张为“移动互联网的即时通讯和社交平台服务市场” 。
【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争议行为所直接指向的“产品”,是微信软件所提供的公众号服务,因此本案纠纷涉及的产品是“微信公众号”而不是“微信” 。原告的身份不是普通微信用户,而是注册运营微信公众号的主体 。本案相关商品市场应为互联网平台在线推广宣传服务市场,能够满足原告产品宣传、推广主要需求的渠道如自办网站、微博、视频平台如优酷、搜索引擎服务平台、社交网站如QQ空间等应纳入本案相关商品市场 。在相关商品市场界定错误的情况下,原告亦未能依据法律要求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故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 。
【典型意义】
围绕互联网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应当从涉诉行为所具体指向的商品出发,从需求者角度进行需求替代分析,根据需求者对商品功能用途的实际需求对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活动进行准确区分,才能更为准确反映商品市场的范围 。本案裁判准确明晰互联网基础平台不同服务之间的商品功能和特性,依据被诉争议行为所指向的具体服务界定相关市场,充分体现审慎界定、维护互联网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的裁判导向 。
工信部将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 。同时,在发展过程中,数字经济也呈现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平台垄断问题逐渐凸显 。
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通过科学的规制框架来强化威慑垄断行为,引导平台合法合规经营 。
4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表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创新活跃,有力推动了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强制二选一,违规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
赵志国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高度重视,多年来持续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强化跨部门的协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将立足主业,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互联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鼓励头部企业参与国家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在5G、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补短板、锻长板,助力提升我国科技核心竞争力 。
二是加强互联网行业市场的竞争监管,加大合规调查评估的力度,摸底筛查平台企业合规的情况,开展行业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恶意屏蔽、强制捆绑、流量劫持、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加强信用管理,实施失信惩戒,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