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挪用上千万 银行会计玩网络赌博!父亲“大义灭亲”通报银行 获刑10年( 二 )


该案二审法院认为 , 经查 , 王某泉以用于网终赌博为目的 , 在6月23日至25日短短的三日内即空存135笔共套取1223.8405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 其中6月23日39.29万元 , 6月24日就套取了360余万 , 6月25日更是套取了800余万元 , 且事后具有销毁、隐匿银行凭证的行为 。
虽然其供述是想通过网络赌博赢钱后再偿还所套取的资金 , 但参与网络赌博本就属于违法行为 , 王某泉在极短时间内即套取远超其偿还能力的1223.8405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 放任该款处于极大风险中 , 且该款输掉后王某泉已无还款可能性 , 足以证明王某泉套取1223.84055万元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用 。
综上 , 法院提出 , 对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王某泉不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资金目的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 对抗诉机关所提王某泉套取的资金远超过其还款能力 , 并销毁、隐匿银行凭证 , 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资金的主观故意的抗诉意见予以支持 。
二审法院决定 , 维持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2020)黔0624刑初146号刑事判决主文及第二项 。即被告人王某泉犯罪所得财物未退(追)缴的1165.7605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 退赔被害人贵州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 , 撤销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2020)黔0624刑初146号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 , 即被告人王某泉犯挪用资金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最终 , 法院终审判决 , 原审被告人王某泉犯挪用资金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职务侵占罪 , 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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