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披露虐童老师刑拘释放决策过程 拘放皆依法

“浙江温岭虐童女幼师被释放”追踪

【警方披露虐童老师刑拘释放决策过程 拘放皆依法】“对颜艳红,关她是依法,放她也是依法 。
”11月20日,在虐童案犯罪嫌疑人颜艳红被无罪释放后的第四天,浙江温岭警方接受采访详细披露了颜艳红刑拘和释放的决策过程 。


虐童案报案人并非家长

温岭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陈秋高表示,在虐童照片在网络上曝光后,反响强烈,考虑到当时的社会影响,警方对此事非常关注 。

据介绍,虐童案的报案人并非受害儿童家长,而是事发地附近的城西街道中心幼儿园 。因为在此案初期,他们被误以为是事发地点,给他们造成负面影响 。

陈秋高表示,当时发现照片700多张,其中有10多张有明显虐童嫌疑,比如揪耳朵使小孩双脚离地,用胶带粘住嘴巴,把小孩倒置在垃圾桶等 。根据这些线索,警方认为有必要立案,侦查是否有更多的虐童行为 。

温岭公安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立案侦查 。

温岭政法委曾问“为什么刑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温岭警方“针对颜艳红多次虐童事件已经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决定先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查证,搜集证据 。”

在警方作出立案并刑拘的决定之后,温岭市政法委副书记林清福曾致电公安,询问“为什么刑拘了” 。警方的解释是,认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很大,需要进一步侦查 。林解释说,询问并非是干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