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无证婴儿药品 被告人庭审中坚称药品无害

浙江台州三门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罪案 , 药品的受众是襁褓中的婴儿 , 但俩被告人庭审中坚称药品无害 , 甚至表示自己家的小孩都在使用此类药物 。

刘某与杜某系80后 , 江西省樟树市人 , 2007年 , 两人在浙江金华注册了一家公司用于从事保健品销售业务 , 生意不温不火 。

杜某想起自己爷爷以前在福建的一个药堂里当过学徒 , 有制作紫草油等药品的祖传秘方 , 便想借此发财 。

2009年 , 两人经合意 , 以公司的名义 , 按一年3000元的价格租用了“江西樟树华仁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 。后该公司2010年就再未营业 , 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也于2010年1月1日起作废 。

租好“合法外衣”后 , 两人开始买来了灌装机、编码机、并招聘了彭某、卢某等5人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婴儿紫草油、紫草膏等药品 。而彭某等5人明知系假药并未予以推却这份工作 。

据杜、刘等人交代 , 其中紫草油由自熬的菜籽油和紫草加工而成 , 生产的药品均未接受过相关部门的质检 , 均由自己企业检验 。

庭审中 , 刘某坚称公司生产的药品不但无害还有润肤等功效 , 自己的亲戚朋友都在用 , 杜某表示自己1岁多的孩子也在使用该产品 。杜某的律师甚至当庭提供了杜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拟证明涉案的该些药品杜某的亲朋好友都在使用 , 并未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