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孕瞒夫人工授精 女儿非亲生丈夫要离婚( 二 )


庭审中,彭某明确表示不会抚养女儿,并拒绝承担抚养费 。彭某还要求宋某返还女儿的医疗费、抚养费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认为,由于该女并非彭某亲生,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认定宋某自行承担女儿抚养费 。而彭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女儿支付的医疗费、抚养费,属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彭某也无证据证实该费用全由他一人支付,法院对这一请求不予支持 。


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彭某并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宋某存在第三者及其名誉受到了损害,宋某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小孩非彭某亲生,而对彭某予以隐瞒,虽然存在不妥之处,但综合考虑宋某的出发点是为了维系家庭关系和宋某目前的生活处境及小孩以后的生活状态,从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对于彭某主张宋某存在第三者并生育子女而要求宋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法院还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