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童幼儿园内被老师用开水二度烫伤

日前,通州区的四岁女孩晨晨(化名)在她所就读的某“幼儿园”内被老师用开水烫伤 。目前,晨晨的伤情已经稳定,但晨晨的家人却发现,她所就读的幼儿园并无相关资质,而是一所登记注册的“培训中心” 。昨天下午,该园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老师为实习老师,目前已暂停工作 。

四岁女童二度烫伤

晨晨的父亲张先生介绍,晨晨于去年9月前往幸福艺居小区内的“小天鹅艺幼”幼儿园就读 。
今年5月9日,晨晨的母亲把她送到幼儿园两个多小时后,突然接到老师电话,称晨晨被园内的老师不慎烫伤了 。晨晨的父母立刻赶到通州潞河医院,晨晨的样子让他们惊呆了,“女儿外面披着老师的衣服,额头、脸部、鼻头还有下巴都在流黄水,脸部都是疱,抱过来后,再看前胸都一大片烫脱皮了” 。


园方负责人向张先生解释称,事发时,配班老师张某从厨房打来开水回教室,晨晨准备从教室出来上厕所,由于视觉死角,未能及时发现对方,张某不慎将开水泼洒在晨晨身上 。张先生出具的病例显示,晨晨的脸部、胸部、腋下二度烫伤,面积达百分之六 。

家属质疑园方资质

张先生称,事发后,园方负责人一直带着晨晨一家,先后在潞河医院、积水潭医院就医 。他多次询问对方幼儿园的资质问题,园方表示“手续齐全”,但不能向他们出示 。

昨天上午,张先生再次来到“小天鹅艺幼”,对方出具了一张营业执照 。执照中的企业名称为“北京悠悠天鹅幼儿艺术培训中心”,企业的一般性经营项目则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等培训项目 。

昨天下午,采访人员以家长身份致电小天鹅艺幼,对方确认自己作为幼儿园在进行招生,但同时坦言,小天鹅艺幼作为企业注册,“在街道和社区都有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