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的孕妇 要听取医生的意见来治疗


患有精神病的孕妇 要听取医生的意见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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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抗精神病药物广泛用于临床,妊娠妇女患精神科疾病治疗既要顾及胎儿的安全又要考虑母体的健康 。故患有精神科疾病的妇女在孕期治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锉盐抗精神病药物在孕期和哺乳期应尽量不用 。如病情需要非用不可,在使用锉盐时应增加钠盐(食盐)摄入量,不使用利尿剂,产后应用锉盐时应减少药量,避免铿中毒 。
2.育龄妇女患精神科疾病,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 。一旦避孕失败妊娠了,首先应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待病情完全稳定后再考虑妊娠,如妊娠发现较晚不能终止妊娠,可考虑停药 。对病情仍需维持治疗者,应改用奋乃静毒性小的药物,用药量亦应减少 。
3.丙咪嗓、阿密替林、多虑平等抗抑郁剂,不通过乳汁,哺乳期使用较安全 。
【患有精神病的孕妇 要听取医生的意见来治疗】 4.三氟拉嗓、奋乃静、氟奋乃静,泰尔登、达呱醇等药物在孕期使用较为安全,可根据病情在医生指导下酌情使用 。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在妊娠期使用应小心 。总之,患有精神病的妇女在妊娠期用药需听听医生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