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时刻 孩子必须学会自救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意外伤害的事故频发,在令人扼腕的同时,更促使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保护,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救护、紧急避险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 。
然而,事实上在日常的家庭生活、学校学习与社会活动中,不仅未成年孩子,包括他们的监护人与学校老师,头脑中安全防范这根弦还绷得不紧 。疏漏、惨祸往往就在瞬间发生……
监护人
自己都不会,怎么教孩子?
根据上海市青保部门统计,每年暑假,溺水始终是威胁青少年生命安全的首要杀手 。2008年,本市43名中小学生溺水身亡,去年暑期,本市死亡的24名学生中,有20人死于溺水 。除2人在工地水坑死亡外,其余18人全部在河道溺水 。分析发现,不少监护人不安全行为为孩子埋下了安全隐患 。有一名不会游泳的家长带着两个孩子到河道学游泳,导致一个孩子溺亡;另有一名学生家长带孩子摸河蚌,孩子不幸滑入河中身亡 。此外,家长用电动车、助动车违章带孩子、住宅小区机动车倒车不慎等原因占了相当比例 。
上海市教委青保处张大飞说,现在家长对孩子的关心还是很周全的,可能会想到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偶然在某一方面没照顾周全,那就可能留下安全隐患 。因此,作为家长来说,时时提高自己的监护意识,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就显得十分必要 。各校的家长委员会也应积极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向广大家长普及安全防范技能的知识,提高每个家庭的安全保障成效 。
学生安全意识还不够 危险行为男生比女生多
一项对本市青少年意外伤害危险行为现状的调查发现:
学生中步行乱穿马路、骑车违反交通法规、乘车不系安全带等危险行为发生率最高,分别为40.7%、48.4%、42.0%,其次分别为打架行为(27.3%)和到非泳区游泳(9.8%) 。
学生中发生各种危险行为的比例有明显差异,男生显著高于女生,中职校学生显著高于普通高中生,骑车违反交通法规、打架等行为,初中生显著高于中职生和高中生;步行乱穿马路、乘车不系安全带等危险行为,中心城区学生显著高于非中心城区学生;骑车违反交通法规、到非泳区游泳、受凶器威胁或伤害等危险行为,非中心城区学生显著高于中心城区学生 。
心理因素适应能力不强
本市有关部门还对青少年危险行为的聚集现象做过专题调查 。内容分别是在最近7天内步行时乱穿马路,最近7天内骑车违反交通法规,最近1年内打过架、到非游泳区游泳、曾经自杀过、离家出走,最近1个月内吸过烟、喝醉过、有不良的减肥等九种危险行为 。国内外相关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青少年的危险行为有聚集现象,即多种危险行为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
这种现象的出现提示危险行为的发生可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即与青少年的心理适应能力不强有关 。本市的调查发现,83.5%的学生只有其中的三种以下危险行为;出现有3种或3种以上危险聚集行为的学生占被调查人数的16.5% 。在行为聚集的人群中,男生多于女生,中职生在5种或5种以上危险行为组所占的比例明显高于初中生和普通高中生 。
同时,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亟待提高 。曾有中学生为救落水同学而身亡,虽其被评为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但其救人方式不宜提倡 。也有小学二年级学生不听同伴劝阻,翻越河道护栏下河洗澡,结果也不幸溺亡 。
应急防范有预案演练须常抓不懈
学生运动能力不足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增加了玩耍和运动的危险系数 。市教委日前发布的2009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安全情况报告显示,伤害事故中轻微伤和轻伤占96% 。其中导致骨折的占54%,比上年上升8个百分点 。部分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不容乐观,一些学生存在关节硬、肌肉软、耐力不足、动作不协调等现象,一些学生高热量、高脂肪食物摄入量过多,导致肥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