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生不当会让新生儿患上脑瘫!!

儿子小强已经7个月大了 , 却连翻身都不会 , 张晓和丈夫觉得事有蹊跷 , 便带小强去了医院 , 诊断结果让张晓夫妇几乎晕倒 , 小强竟是个脑瘫儿!得知儿子脑瘫很可能跟生产不当有关后 , 张晓立马想到自己在产院的经历 , 难道孩子的病真是那时落下的?搜集证据后 , 张晓夫妇将某产院告上法庭 。
7个月大儿子竟患上脑瘫
【接生不当会让新生儿患上脑瘫!!】张晓夫妇在2007年12月喜得贵子 , 希望儿子健康快乐的他们特意给儿子取名“小强”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 , 张晓夫妇发现 , 正常孩子3个多月就会翻身 , 可小强直到2008年7月还不会翻身 。张晓夫妇赶紧带小强去了医院 。经诊断 , 小强被确诊为脑瘫 。后来 , 小强在医院累计住院406天 , 花费医疗费42600余元 。经过咨询 , 医生告诉张晓 , 如果在生产时待产时间过长 , 可能导致缺氧 , 造成脑瘫 。医生的话提醒了张晓 , 她想起自己在某产院是自然生产的 , 但生产时曾出现 , 难道孩子真是因此患上的脑瘫?
搜集证据发现诸多疑点
孩子出院后 , 张晓拿着自己在产院生产前后的病志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发现 , 生产前 , 该产院对小强的体重及头径大小等的估计均严重偏小 , 而且在张晓出现继发性宫缩乏力的症状后 , 该产院也没有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今年5月 , 张晓夫妇以小强作为原告将某产院告上法庭 , 要求该院赔偿医疗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今年6月11日 , 医学会对此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鉴定结论为本病历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 某产院承担主要责任 。
医疗事故医院需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该产院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 造成原告人身损害 , 经大连市医学会鉴定确认为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 并承担主要责任 , 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原告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日前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判令被告某医院承担原告合理损失的70% , 向原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28万余元 。
■医疗鉴定结果
医学会认为 , 某产院对胎儿体重估计误差极大 , 错误采用自然方式 , 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继发性宫缩乏力、持续性枕后位、第二产程停滞等情况处理不当 , 鉴定结论为本病历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