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药流应隔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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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26岁 , 今年8月份曾经作过一次药物流产 , 现在又怀孕了 , 目前停经46天 , 但是医生建议作人工流产 。请问这一次为什么不能用药物流产的方式呢?
深圳读者 陈女士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妇产科伍招娣教授答:结束早期妊娠 , 药物流产简便、有效、无创伤 , 受到很多女性朋友的青睐 。但再次选择药物流产时 , 安全间隔时间应大于3个月 。
药物流产的主要药物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 , 两种药物联合使用 , 终止早孕的成功率在90%以上 。适用症为:停经49—56日以内的早孕;患者年龄在40岁以下;不宜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高危妊娠 , 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等情况 。
药物流产终止早孕 , 可以让一些患者免于手术刮宫 , 但药物流产的失败问题 , 始终是困惑临床医生的一大难题 。最近的一项病例研究发现 , 两次药物流产间隔时间小于3个月者 , 成功流产率仅34.3%;而间隔时间大于3个月者 , 流产成功率达到79.1% 。
因此 , 如果两次流产间隔时间在3个月内者 , 最好选择人工流产手术 , 以减少阴道流血量 , 避免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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