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女性应做到十“避免”


孕前女性应做到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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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避免患病期或大病初愈受孕 。
二、避免“坐上喜” , 即避免新婚当月受孕 。
三、避免在蜜月旅游中受孕 。
四、避免双方高龄怀孕 。35岁以上妇女发生染色体畸变而导致畸形胎儿的比例逐年增高 , 妇女最佳生育年龄是24-30岁 。
五、避免孕前接触放射线和剧毒物质一般宜在照射X线四周后受孕 。如反复接触剧毒农药和化学品 , 需停止接触一月后受孕 , 以避免胎儿畸形 。
六、避免烟酒应停止烟酒2-3月后再受孕 。丈夫也应在妻子受孕前一月尽量避免烟酒 。
七、避免产后、流产后立即受孕 。应至少半年后再受孕 。
八、避免服药时受孕 。口服避孕药一般应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 , 长期服用某种药品 , 应请医生指导确定受孕影响 。
九、避免情绪压抑时受孕 。
【孕前女性应做到十“避免”】 十、避免注射风疹疫苗后3个月内怀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