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心脏病还能当妈妈吗


患上心脏病还能当妈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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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外走进了一个20来岁的女孩,她一双水汪汪的眼,一张红扑扑的脸 。女孩站在我的跟前,用手理了一下额前的刘海,说:“医生,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像我这样的心脏病人能够怀孕吗?我丈夫可是很想要孩子的呢 。”
我严肃地回答:“那可要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心脏病了 。”女孩轻声说:“什么性质的心脏病?我自己也不知道哇!”
“喔,那你上三楼心跳吗?在家拖地、洗衣服拧衣服气喘么?爬山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心儿像熟透了的豆子,迫不及待要从豆荚里蹦出来似的 。”我问得很详细 。
“没有没有!”女孩回答得很干脆,“别说上三楼,就是五楼也和正常人差不多,我是在一次体检中知道自己有这毛病的 。后来,听人说,心脏病是不能怀孕的,所以我今天才来问个究竟 。”
听到这些,我安慰地对她笑了笑:“像你这种情况,我看是可以怀孕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心脏病都能怀孕 。像你一样,有心脏病的女性,婚后首先关心的是自己能否怀孕,已经怀了孕的则担心能否生产以及母子平安等问题 。因为妇女在正常妊娠过程中,心脏负担加重,血容量增多40%,血管像一条涨汛的大河,到妊娠后期达最高峰 。
这些变化对一个健康的孕妇来说是能够承受的,但对于患有心脏病的孕妇,那就有可能加重病情,尤其是妊娠后期,容易引发心衰 。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活动,能量及氧的消耗都增加,每次宫缩时约有400毫升血液进入血循环,此时腹腔内压力增加,使内脏血液涌向心脏,从而使心脏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
胎儿娩出后,腹腔内压力突然下降,加之胎盘血循环中断,可使回心血量突然增加,此时亦易发生心力衰竭 。
产后24小时至48小时,由于子宫收缩复旧,大量血液进入体内循环,使血容量又有暂时性增加,所以产后48小时至72小时内也容易发生心衰 。显然,从妊娠后期至分娩和产后三天之内都是心脏病孕妇的危险期,一旦出现心力衰竭就有生命危险 。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心脏病患者都不宜怀孕,这要由医生综合考虑所患心脏病的性质、心脏损害程度和心功能状况等具体情况后才能决定 。
如果症状不明显,心脏仅有轻度扩大,心功能良好,没有或仅有衰竭发作史,无合并症者,可考虑妊娠生育,但必须注意预防感冒,多休息、少吃盐、多吃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 。同时,在妊娠期间要经常到医院检查心功能情况,以防在妊娠后期和分娩时诱发心力衰竭 。”见女孩听得认真,我一口气作了详细的说明 。
女孩似乎仍不满足,又提问道:“医生,你能否再具体说说,哪些情况不能怀孕呢?”
“大致有这几种情况:心功能明显不良者;心脏明显扩大,有气喘、水肿等临床症状者;合并其他全身性疾病如肾炎、肺结核者;有过心脏内血栓脱落引起脑、肾等栓塞病史者;贫血性心脏病、病毒性心肌炎等在未治愈之前者 。”
接着,我给女孩进行了检查,结果和我的预想一样,是完全可以怀孕的,她高兴得像个孩子,在办公室里跳了起来 。我说,你虽然能够怀孕,但是一定要注意一些问题,因为你毕竟是一个病人 。不一会,她问我:“我要怎样注意啊!”
我告诉她,怀孕后,有几个危险期,分娩过程中以及分娩后,也有几个危险期,稍微不注意,就会造成不良后果 。心脏病对孩子也有影响,它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青紫型和其他各种类型心脏病发生心衰时,这时因为子宫缺氧,容易激起子宫收缩,发生流产和早产;胎儿缺氧可发生死胎,即使婴儿没有问题,也可以因为长期的慢性缺氧引起发育迟缓,出生的体重比正常孩子轻,孩子难以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