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与治疗( 二 )


降压药物的应用:
血压≥160/11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平均动脉压≥140mmHg原发性高血压,或妊娠前已用降压药,需应用降压药物 。
利尿药物:
一般不主张应用,仅用于全身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潜在肺水肿者,长用利尿剂有呋塞米、甘露醇 。
适时终止妊娠:
(1)子痫前期患者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改善者 。
(2)子痫前期患者已超过34周 。
(3)子痫前期妊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经成熟 。
(4)子痫前期妊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未成熟,可用地塞米松促胎儿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
(5)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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