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杯酒,宝宝“昏”9年?( 二 )


3.不宜食桂圆 。桂圆又名龙眼 。因其性质大热,凡阴虚内热体质者不宜食用 。怀孕后,大都阴血偏虚,阴虚则生内热,故常有口干舌燥、大便干结等症状 。中医主张胎前宜凉,而桂圆性热,孕妇食后,不但不能保胎,反而出现先兆流产的症状 。
4.避免食用大型鱼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建议,孕妇不要吃剑鱼、鲨鱼、鲭鱼等大型鱼类,海产金枪鱼罐头不超过180克 。河水、湖水和溪水中钓来的鱼,可能含有细菌或受过化学污染,也最好不吃 。如果要吃,最好先把鱼送到相关卫生部门进行一下检验 。当然每周吃360克以下的鱼是没有危害的 。
5.避免食用生肉和半生肉 。不要吃生的或是未熟透的禽肉海鲜(比如生牡蛎、蛤和寿司等),它们可能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要熟透后才能食用 。此外,不要吃半生的鸡蛋,煎鸡蛋要全熟 。
6.避免吃外面买的熟食和冷熏类海产品 。在火腿和香肠等熟食,以及冷藏的熏制海产品中,李斯特菌最容易繁殖,孕妇感染此细菌会导致诸如流产、畸形或死胎等严重后果 。此类产品要煮熟后才能食用 。
7.避免生吃蔬菜菜芽 。不要吃生的苜蓿芽、萝卜芽或是绿豆芽,这些菜芽中包含细菌,可能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
8.忌菜肴过咸 。孕妇常吃过咸的食物,可导致体内钠滞留,引起浮肿,影响胎儿发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