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黄解毒片和什么东西吃相撞( 二 )


然而,作者又走访了有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在他们以往一些年经历的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中,还尚未发现过一起是由于食物相克引起的类似食物中毒的事件 。由此看来,所谓食物相克在百姓家常的一日三餐中并不存在 。是否存在食物相克 在我国东汉时代的大医学家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提到有48对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如螃蟹与柿子、葱与蜂蜜、甲鱼与苋菜等 。
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比如说螃蟹与柿子都属寒性食物,要是二者同食,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尤以素质虚寒者反应明显 。从医学营养学来说,螃蟹中的蛋白质是比较多的,而柿子中的鞣酸(所含的涩味)也很多 。当蛋白质碰到鞣酸就会凝固变成鞣酸蛋白,不易被机体消化并且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继而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现象,古人即根据这种现象作出了螃蟹与柿子相克的结论 。
因而所谓食物相克,其实是由于混食两种或两种以上性状相畏、相反的食物所产生的一种肠胃道不良反应症状 。食物相克产生的原因 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 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 。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 。
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 。当然,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 。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
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 。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
(1)化学缔合 使食物中的某些营养素形成不易被机体吸收的物质,如植酸与磷、锌、铜、铁等形成金属缔合物;脂肪与钙作用产生不溶性钙皂等 。
(2)相互作用物争夺配位体 食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同属一个转移系统的矿物元素,由于彼此争夺配位体,以及它们与配位体的亲和力不同,就会发生拮抗作用 。即进入体内的某一种元素特多时,将使另一种元素从同种配位体的结合点上被排斥出去,同时阻碍了被排斥元素的吸收 。
(3)肠道外因素 如高蛋白抑制铜在肝中的贮积;高浓度无机硫酸盐能阻止钼透过肾小管膜,限制了钼的再吸收,因而增加了尿钼的排出 。食物的拮抗作用在消化吸收与代谢过程中,将会降低食物中营养物质的吸收利用率,久而久之导致体内某些营养素的缺乏,产生相应的营养缺乏症,继而影响到机体的正常功能及其新陈代谢 。
平衡膳食就不会存在食物相克 总而言之,根据有关医学理论分析、中医辨证论治,以及个别患者的肠、胃道反应症状说明,在人们日常饮食中的确存在食物相克现象,并不是无稽之谈 。然而,有关学者从众多的相克食物中,选择了混合进食机会较多的相克食物如花生与黄瓜、牛肉与栗子、蜂蜜与葱蒜等,作了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观察,结果也安然无恙 。
由此来看,人们只要在日常膳食中注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平衡膳食,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偏食、狭食、狂食某几种食物,一般不可能会发生食物相克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