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随着剖宫产率的不断升高 , 剖宫产后再次怀孕分娩的问题摆到了不少女性朋友面前 , 我们知道 , 剖宫产后再次怀孕、分娩所面临的风险比正常阴道分娩后要高多了 , 那么 , 剖宫产后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剖宫产后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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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后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需在两年后再孕
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 。过早怀孕 , 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 , 子宫壁变薄 , 尤其是手术刀口处的结缔组织 , 缺乏弹力 。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 , 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母儿生命 。因此 , 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
妊娠晚期防止腹部受挤压
为预防瘢痕处裂开 , 必须注意保护 , 不能受到挤压 。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 , 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 , 家务劳动要适当 , 睡眠应侧卧 , 性生活应有节制 , 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
如有腹痛及早就医
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 , 腹痛是主要表现 。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 , 随妊娠月份的增加 , 宫内压力增大 , 虽无任何诱因 , 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发生自然破裂 。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 , 必须提高警惕 。
注意胎动
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的不规律活动 , 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 。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 。剖腹产术后 , 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 , 均将导致胎儿死亡 。这时胎心音消失 。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 , 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 。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异常情况 ,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宜提前住院待产 。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 , 破裂的危险越大 。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 , 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 , 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再次分娩应以剖宫产为宜
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 , 第二次分娩有80%需要再次剖宫产结束妊娠 , 因为阴道分娩风险很高 。再次剖宫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 。只要胎儿发育成熟 , 便可进行手术 , 不必非等到预产期临产才做手术不可 。
再次剖宫产时 , 建议行输卵管结扎
剖宫产手术分娩 , 风险大 , 下次妊娠分娩风险高 , 而且手术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保证母亲的健康 , 在第二次剖宫产手术的同时 , 建议做输卵管结扎 , 以避免再次面对越来越大的生育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