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慎用”药品五原则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真的需要“慎重”对待这些“孕妇慎用”的药品呢?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将其分为5类,称为药物的妊娠分类,简称FDA分类 。可供孕妈咪们参考 。
第一类:早孕期用药,经临床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有损害,其危险性极小,如多种维生素 。

“孕妇慎用”药品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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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动物实验中未见对胎儿有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研究;或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对照研究未能证实 。如一些抗生素、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
第三类: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还缺乏充分证明或动物实验中亦缺乏充分的对照研究 。如阿司匹林等 。
第四类:有证据表示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无替代药物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 。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
第五类:对动物和人类均具明显的致畸作用,其危害性远超过其可能获得的任何有利效果,这类药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 。如抗癌药物、避孕药等 。
“孕妇慎用”5大原则——
原则一、随意用药很危险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
原则二、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
原则四、避免联合用药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
【“孕妇慎用”药品五原则】 原则五、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