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乙肝宝宝能否入园】 国家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这对乙肝宝宝的父母是利好消息,但他们最担心莫过于“政策的执行”;但是其他普通父母则放言:一旦有“乙肝宝宝”入托,我们就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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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情况:检出乙肝宝宝即拒其入园
尽管规定模糊,但在北京,采访人员在城八区采访到的多数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他们在接收儿童入园前要对所有儿童进行统一体检,凡是检出乙肝携带的儿童,都不能入园 。对于入园后又发现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必须马上隔离,待医生出具没有传染性的证明之后,才能重回幼儿园 。
“看着孩子在迈出第一步时,就遭遇歧视,被划为‘异类’,我们的心在滴血,却又无能为力 。”前日,北京4岁女孩的母亲刘波(化名)无奈地说 。
卫生部拟要求幼儿园不得拒绝乙肝宝宝入园
要求幼儿园不得拒绝乙肝宝宝入园,就此规定征求意见
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不过该条文需经16天公示期的考验 。
卫生部政法司昨日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截止 。(吴鹏)
招生须有卫生评价报告
草案中明确,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在岗员工还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如果托幼机构聘用没有进行健康检查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没有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将受到警告和通报批评 。
疑似传染病须离园诊治
目前正在部分地区流行的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儿童是主要的感染对象 。
草案中要求,发现入托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 。但是,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可再次入园 。
此外,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采访人员看到,之前管理办法中规定,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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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反应
乙肝宝宝家长:担心文件执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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