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欧与凯越召回( 二 )

【新赛欧与凯越召回】3.双肢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八)、皮肤损伤造成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68%以上 。三级残疾(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1、严重精神障碍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经常需要有人监护;2.重度创伤性癫痫,药物不可控制,主要癫痫发作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癫痫发作每月四次以上或轻微癫痫发作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癫痫发作每月三次以上;3、双侧重度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的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5、四肢瘫痪(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部和面部受伤:1.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在3级时失明;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视力2级低 。2.双眼眼睑重度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失明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此眼失明3级以上,另一眼失明4级以上;3.四级以上眼睛失明;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5.上颌和下颌缺损,缺失24颗以上牙齿;6.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7.一只耳朵极度听力障碍,另一只耳朵重度听力障碍,一只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只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8.双耳重度听力障碍,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严重听力障碍,一个耳廓缺失,另一个耳廓严重畸形;9、面部疤痕形成80%以上 。(3)胸椎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完全丧失;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1.肺叶切除、广泛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后,消化吸收功能障碍;2.一侧肾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者严重的双侧肾功能不全 。(7)、盆地破坏造成的: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2、大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损伤致双侧睾丸丢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1.双肢缺失(上肢高于腕关节,下肢高于踝关节);2.一条肢体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条肢体丧失功能50%以上;3.一条肢体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条肢体完全丧失功能;4.一条肢体完全丧失功能,另一条肢体丧失50%以上的功能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60%以上 。四级残疾(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商低于49)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偶尔需要帮助;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3、四肢瘫痪(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5.阴茎的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部和面部受伤:1.一只眼球缺失,另一只眼睛视力2级低;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变形,视力1级低 。2.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的双侧眼睑重度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此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失明3级以上;3.三级以上眼睛失明;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5.双耳极度听力障碍;6.一只耳朵极度听力障碍,另一只耳朵严重听力障碍,其中一只耳廓缺失(或畸形)超过50%;7.双耳严重听力障碍,一个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8.双耳中度重度听力障碍,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度重度听力障碍,其中一个耳廓缺失,另一个耳廓严重畸形;9、面部疤痕形成超过60% 。(3)胸椎损伤导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1.肺叶切除、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2.明显的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一侧引起严重肾功能障碍,另一侧引起中度肾功能障碍 。(七)、会阴损伤造成阴茎完全丧失或严重畸形 。(八)、外阴、阴道闭锁引起的阴道损伤 。(9)肢体损伤导致双手功能完全丧失或丧失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52%以上 。五级残疾(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均在每年3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均在一个月两次以上或小发作均在一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均在一个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症或失认症;4.单侧重度面瘫难以恢复;5.偏瘫或截瘫(2级以下一侧肢体以上肌力);6.瘫痪(肌力2级以下);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部和面部受伤:1.一只眼球缺失,另一只眼睛视力低下1级;一只眼球缺失,一只眼睛严重畸形,视力接近正常;2.严重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双眼视力低下,1级;或单眼皮重度上睑下垂(或严重畸形),一只眼低视力在1级以上,另一只眼低视力在2级以上;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4.双眼视野严重缺损(直径小于20);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6.上颌和下颌缺损,有20多颗牙齿缺失 。7.一只耳朵极度听力障碍,另一只耳朵严重听力障碍;8.双耳重度听力障碍,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超过50%;9.双耳中度重度听力障碍,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外鼻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12、面部疤痕形成超过40% 。(3)胸椎损伤导致愈合异常,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1.肺叶切除、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一侧肾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地破坏造成的: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2.膀胱切除术;3.尿道闭锁;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由于会阴损伤,大部分阴茎体缺失(或变形) 。(9)、外阴、阴道损伤引起的严重阴道狭窄、严重功能障碍 。(10)、肢体损伤:1、双手缺失(或失去功能)90%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高于肘关节,下肢高于膝关节);3.一条肢体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条肢体丧失功能50%以上;4.一个肢体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造成的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44%以上 。相关方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自己的伤害进行认定 。鉴定结束后,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根据相关伤害等级进行相关赔偿,保障自己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经济损失 。相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