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二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1.红灯时发生交通事故;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发生交通事故的;13.与依法可以悬挂、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边交通事故 。(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没有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规则或者标准 。综上所述,法律认定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的是交通肇事罪 。认识到交通肇事罪是指人因违反交通规则致残,如果再次逃逸,情况会更加严重,这一点非常重要 。以上是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律责任的介绍 。如有其他相关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