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几天处理

1交通事故几天处理
【交通事故几天处理】法律规定交警需要自现场调查后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出具认定书后,伤者一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法院起诉,如需要评定伤残后,应在治疗终结后3到6个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2交通事故几天处理完成
1.交通事故要处理几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勘验、检查,应当自调查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丧事办结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损失确定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止书,发送给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下事故的详细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车辆、物品的损失进行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事故所有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先行支付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害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做出责任认定 。不满15天后,向上级事故部门(办公室)申请重新鉴定 。6.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一至二名代表应当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公室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日 。带上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受伤后,从治疗结束或伤残调解开始,为期30天 。带上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明等 。、重度残疾人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赡养证明 。9.死亡的,从确定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日 。家属携带各种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赡养证明、家属证明等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不能参与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 。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书面文件 。11.调解期满,经第二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止调解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不一样的,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十天之内就会处理完毕,但是对于重大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很长时间,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也是很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