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最新规定( 二 )


5. 固定资产移交
员工调动或离职时,应将其经管或使用的财产移交清楚,并到力行政部资产专员办理有关台账转移及核销等相应手续;
财务部资产专员根据相关资料在系统上变更固定资产卡片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卡片和实物相符 。
6. 固定资产维修与维护
6.1维修申请(单次维修金额预估大于500元):
公司的固定资产需维修或者维护,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资产处置申请表”,(申请表需注明资产编号)报部门主管审核后,经人力行政部资产专员确认后,根据权限报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6.2 维修费用承担:
对因人为因素和个人操作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进行维修,责任人和公司各承担50%的维修费 。
7. 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因损坏且无修复价值时,由使用部门填制“资产处置申请表”,注明原因及处理意见,经人力行政部资产专员或专业检测确认后,会同财务部资产专员签注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办理报废 。
报废处理:审批后“资产处置申请表”原件送财务部资产专员在系统上做报废单处理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权限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资产变卖收入上交财务部 。
报废责任承担:对因人为因素和个人操作不当,造成使用资产损坏、丢失需报废的,责任人按照资产加速折旧法赔偿一定比例:
使用期限在半年内(含半年),责任人按照原购买价格的80%赔偿;
使用期限在1年(含1年)之内的,责任人按照原购买价格的60%赔偿;
使用期限在2(含2年)年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原价购买价格的40%赔偿;
使用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原价购买价格的20%赔偿 。
8. 固定资产出租或者出售
对于闲置等其他原因需进行转售、出租等处置的,由使用部门填制“资产处置申请表”,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 。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呈报准 。
审批后原件交财务部资产专员作卡片帐务处理依据,未经批准,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出租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
9. 固定资产盘点
9.1 盘点时间:
盘点固定资产实行全面及不定期抽盘,对于年中及年终由人力部和财务部资产专员牵头,组织资产使用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
9.2 盘点报告:
人力部和财务部资产专员于盘点工作完成3日内出具资产盘点报告,对于盘盈、盘亏情况应由各主管部门查清原因,并提交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
9.3盘点处理:
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财务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
附件1: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和折旧年限
1、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单位价值1000元(根据需求2000元也ok),使用年限1年以上;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分类
资产举例明细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FJ)
厂房、办公楼
20
5%
运输设备(YS)
汽车、货车、叉车
5
5%
办公设备(BS)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
3
5%
办公家具(BJ)
大班桌、会议桌、皮质沙发等
5
5%
研发设备(YF)
测试仪、分析仪、检测设备等
10
5%
生产设备(SC)
生产线、老化线、产线检测设备等
10
5%
附件2:采购及维修审批标准
项目
条件
审批权限
采购、资产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