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区配建公共文化设施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用

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明明建了,却迟迟不能投用,让不少居民一肚子怨言 。今后,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有望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了 。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
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不能顺利移交和使用,是调研中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要“同步交付使用”的表述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应当按照有关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文化设施 。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部分区此前曾提出,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规定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鼓励合理利用文化广场、公共服务大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
条例草案二审稿在提出利用奥运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挥“双奥之城”独特优势,将“北京奥运文化资源融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
【北京:住宅区配建公共文化设施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用】此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后,运营效果也将有监督、有考评 。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运营主体监督管理,对购买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编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