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三 )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有 。
政策扶持自主创业补贴按照深府2009143号文件精神,凡在创业园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员均zhi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可申请3-10万人民币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
2、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
3、社会保险补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00元/月左右
4、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
5、首次创业补贴;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创造就业岗位奖励;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
扩展资料: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
审批认定程序:
1、申请享受优惠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证明到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经审核后,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批汇总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加盖“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惠政策审批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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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一完善城乡就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更多人就业创业,青岛社保局规定,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即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规定条件是指哪些?
青岛市创业补贴申请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规定,在青岛申领创业补贴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
4、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 。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
5、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创业补贴?需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申领?
【回复】:按照目前青岛市创业补贴政策规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是2011年10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我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之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