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8)赣民再16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9年1月23日
5.涉案道路是相邻一方生活通行的必经之路,无论另一方建房之初是否对争议道路进行了加宽,均不能阻碍相邻方在此道路上通行——王振熬、王功亮相邻通行纠纷案
案例要旨:相邻关系通行权是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延伸或限制,是相邻各方在行使通行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权利的行使应以必要性为前提和限度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双方当事人对涉案道路系公共通道均无异议,且从相关证据和法院查看现场的情况看,涉案道路是相邻一方生活通行的必经之路 。无论另一方建房之初是否对争议道路进行了加宽,但均不能以此理由阻碍他人在此道路上通行 。
案号:(2017)豫民再1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文章插图
法信?司法观点
文章插图
1.相邻关系中通行权
不动产权利人原则上有权禁止他人进入其土地,但他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或进入其土地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这些情形是:
第一,他人有通行权的 。
不动产权利人必须为相邻“袋地”的权利人提供通行便利 。“袋地”是指土地被他人土地包围,与公路没有适宜的联络,致使不能正常使用的,土地权利人可以通行周围的土地以到达公路 。但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处所及方法通行,仍有损害的,应支付偿金 。
袋地的形成如是因土地的分割或者一部的让与而致不通公路时,袋地的权利人只能通行受让人或者让与人的土地,而且无需支付偿金 。
第二,依当地习惯,许可他人进入其未设围障的土地刈取杂草,采集枯枝、枯干,采集野生植物,或放牧牲畜等 。
第三,他人物品或者动物偶然失落于其土地时,应允许他人进入其土地取回 。
(摘自: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及适用指南》(上册),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出版,第441页 。)
2.相邻通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民法通则意见废止了吗 最新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处理因通行等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在程序上,通常有自行和解、调解、司法处理三种途径 。当事人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体方面,因通行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可以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司法实践中,应当依据本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正确审理此类案件 。
- 快递|快递新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新国标意义是什么
- 宠物猫哪里买便宜 宠物猫哪里买
- 耻骨是哪里 耻骨是哪里图片
- kol什么意思
- 坚持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嘉兴创业政策扶持条件 嘉兴创业政策扶持条件有哪些
- 浙江省人才创业政策扶持 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
- 创业扶持工作亮点 创新创业指导意见四大亮点
- 商丘大众创业扶持 商丘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怎么防辐射 玩手机怎么防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