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三 )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 ,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 ,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 《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 , 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 , 采取定额标准 , 参见以下) 。
举例: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 , 采取定额标准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20万元
六级伤残
16万元
七级伤残
12万元
八级伤残
8万元
九级伤残
5万元
十级伤残
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