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就业创业扶持( 四 )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
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津市应届毕业生到哪领补贴补贴发放 。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市人社局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 。
资料扩展:
一、补贴范围
天津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
三、申请、发放时间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1、申请受理阶段
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
【天津市失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就业创业扶持】2、审核公示阶段
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3、补贴拨付阶段
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
关于天津就业创业扶持和天津市失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