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呼和浩特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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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政策对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大学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的,从 2012 年 5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且加入个私协会成为会员的,在 2012 年 5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免收个体、私营企业会费 。
规定内容充分体现了诸多放宽政策的准入特点 。一是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 。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以用新兴行业、新兴产业表述作为名称中的行业特点 。二是放宽企业出资方式 。支持大学生用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房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股权、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作价出资,投资兴办小型微型有限公司和增加注册资本 。三是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外,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申请从事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参照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予以核定 。四是 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对无法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可持市场主办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物业部门出具的同意该场所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
为确保工作实效,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过程,专门设置大学生创业登记 “ 窗口 ”,指定专人负责,提供 “ 四优先 ” 服务,即:优先提供咨询服务、优先核准名称、优先受理登记申请、优先核准企业登记 。在年检过程中,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年度检验,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实施 “ 绿色通道 ” 快捷服务;生产经营正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按时参加年检的,经申请,可延期 90 天年检;企业成立后超过 6 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未体现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但企业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后,可予以通过年检 。

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呼和浩特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文章插图
【呼和浩特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呼和浩特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好像不能吧,说是有这么个贷款了 。还真没见几个人能贷的出来 。
国家对创业贷款有什么扶持政策?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一、个人创业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2、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为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
二、商业抵押
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