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不应该鼓励捉奸在床

1法律应不应该鼓励捉奸在床
热点内容:法律是否应该鼓励捉奸在床?热答:我国首部《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近日推翻了“未经他人许可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的原规定 。这件事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并为炸弹和清除障碍的声音称赞 。隐私权高于配偶权 。新快报讯北京大学婚姻法专家马以南教授日前在接受北京晚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正在制定的《证据法》应当对“捉奸”获得的证据予以否认,避免社会上形成捉奸风气 。她说,即使你在自己家里抓到了外遇,拿到了证据,法官也不应该鼓励和接受 。不能仅仅因为取证难就扩大对法律的解释,加重对不法行为人的打击 。马以南教授说,许多法律条款是绝望中痛苦的选择,保护这个群体的权利可能会损害另一个群体的权利 。比如,配偶一方对配偶身份有权利,但另一方也有隐私权和独立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 。当私生活隐私权与配偶身份权发生冲突时,法律应考虑哪项权利更高、更需要保护 。马以南认为,私生活的隐私权高于配偶的身份权 。因为从现代社会权利结构来看,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尊严和自由,这是文明社会的基石 。毁掉它,社会成本会更高 。马以南还高度评价最高法院近日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认为明确了“二奶”与重婚的区别、通奸与“夫妻共同生活”的区别、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我们应该理清思路 。法律的手不能伸得太长 。人们钦佩法律,但不能迷信法律 。过度迷信法律会导致法律的万能,从而忽略了其他更合适的社会控制力量的替代作用和价值,比如道德 。最后,它导致滥用法律和权威的丧失 。”为什么不关心通奸和第三方参与法律?因为法律必须给人们留下私人生活的空间 。"通奸和第三者的介入是不道德的."这是一种主流的道德规范,但能否上升为法律,取决于它是否是一种具有全社会认可的社会支持效应的公共道德规范 。立法者应该非常严厉地选择和清理 。惩罚通奸恐怕不是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认知 。如果一定要提升为法律,在立法上就会变成道德霸权主义 。法律只是实现了一部分人的话语霸权,对一大批不认同法律又忍不住服从法律的人是不公平的 。女性“新武器”新快报讯遭受丈夫“情妇”折磨的徐女士前天告诉羊城晚报采访人员,她准备拿着偷记录的证据,到法院起诉丈夫,要求离婚赔偿 。《羊城晚报》报道,几个月前,徐女士偷偷录下了丈夫和“情妇”的对话,还偷偷拍了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她想知道拿这个证据打离婚官司能不能证明丈夫有过错,要求赔偿 。但当她得知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未经对方同意记录谈话是违法的,用这种方法获得的录音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时,她伤心地离开了,继续独自一人在空房的婚姻生活中 。据了解,每年都有大量广东省妇联妇女投诉家庭婚姻不幸,但大多因证据不足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但有法官表示,近年来重婚和“二奶”现象有所增加,但法院判决“重婚罪”呈减少趋势,当事人取证困难 。如今,视听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放” 。一些妇联干部表示,受伤的妇女可能很快就会意识到这种新“武器”的重要性 。擅长打民事官司的张律师表示,原来的规定不是为了遏制受害人的举证,而是为了防止一方利用取证权侵害另一方 。然而,在实践中,这既不严谨,也不实用 。以一个简单的债权债务案件为例,贷款人将贷款记录在谈话记录中,更清楚地证明了贷款行为存在的事实,借款人想违约不能依赖 。如果他只是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记录为违法,而不加以确认,甚至作为证据使用,那就太偏颇了,类似的案例也不少 。我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唐教授早就提出“公民未经他人同意录制的录音录像,只要不构成犯罪,就应当作为证据” 。现在这项建议已经实施,唐教授表示,这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 。2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几种委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