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孩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同样有继承权

“私生子”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 , 一些人缺乏对非婚生子的包容度 , 在背后对“私生子”指指点点 , 甚至口出秽语 , 给孩子及其家庭带来很多伤害 。其实 , 孩子又有什么错呢?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同样需要父母的爱 , 也同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本期介绍的案例就是关于非婚生子的内容 。
【未婚生子孩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同样有继承权】蒋红在外出务工期间与黄明相识并同居 , 在蒋红怀孕后 , 黄明执意要她做人工流产 。后来蒋红才知道 , 黄明已有家室并且有一个女儿 , 这让蒋红非常难过 。最后 , 蒋红决定独自生下孩子并且与黄明分手 。儿子浩浩出生后 , 蒋红把他带回了老家 , 因浩浩被村里孩子欺负 , 蒋红又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 。黄明得知后 , 多次看望过儿子 , 并通过DNA检测证明浩浩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后来 , 黄明因车祸突然死亡 , 获得赔偿款62万余元 。因沟通未果 , 蒋红代理浩浩提起诉讼 , 要求依法继承其生父黄明的遗产 。但黄明的妻子极力反对 , 她坚持认为 , 黄明在外与他人非法同居生下浩浩 , 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 , 而浩浩是私生子 , 无权继承黄明的遗产 , 否则将有违公序良俗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黄明确属浩浩的亲生父亲 , 最后判决浩浩有权继承其生父黄明的遗产 。
首先 ,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 , 本编所称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条规定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也就是说 , 非婚生子女同样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 依法享有继承权 。上述案件中的黄明妻子认为 , 黄明与他人在外同居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是有道理的 , 但是浩浩是黄明的亲生子已确定无疑 , 浩浩作为非婚生子也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其次 , 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 , 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 。本案中的黄明因突发交通事故而离世 , 并没有设立遗嘱 , 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第1款、第2款规定 ,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 再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人继承 。具体到本案来说 , 黄明有妻子和子女 , 但他的父母已经离世 。那么 , 黄明的妻子、亲生女儿以及浩浩3人每人要继承黄明遗产的三分之一 。当然 , 除了交通事故赔偿款以外 , 浩浩也有权继承黄明的其他遗产 。
最后 , 胎儿的继承权受到保护 。民法典第16条规定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第1155条规定 , 遗产分割时 ,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 , 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案中的浩浩已经出生 , 如果在蒋红怀孕期间黄明就去世 , 那么 , 在处理黄明的遗产时 , 应当为作为胎儿的浩浩保留相应份额 , 浩浩出生后享有这部分财产权益;如果胎儿出生以后是死体 , 也就是说 , 胎儿自出生以后就没有呼吸、没有生命 , 那么这部分遗产应当再被放回遗产中 , 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分割;如果胎儿出生以后又夭折 , 那么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由他的母亲来继承 , 因为胎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母亲 , 其父亲已经去世 , 而胎儿又不可能有子女 , 所以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归母亲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