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

1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 。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2车祸伤造成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车祸伤害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药费:根据医院实际计算,请务必保留原账单;2.后续治疗费用: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必然发生的费用;3.营养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500-5000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按当地(长沙为70元/天)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士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6.伤残赔偿:(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75岁以上,按5岁计)城镇标准:16566元× 20年×20% = 66264元(适用于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人员);农村标准:5622元× 20年× 20% = 22488元;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该费用在起诉时计入伤残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示)二、未成年子女生活费:城市标准:11825 ×(18岁-实际年龄)× 20% ÷ 2人农村标准:4310 ×(18岁-实际年龄)× 20% ÷ 2人老年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五年内有几个赡养人的,每年补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城市标准:11825× 20年× 20%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4310× 20岁× 20%兄弟姐妹数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致残赔偿需要主动了解相关规定,在程序上很难处理,但最重要的是在自身责任认定上没有瑕疵 。否则在处理自己的事情时会出现不必要的争执,也会有不小的精力和时间的损失,所以需要注意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