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老师的育儿科创空间|托育园所成长记丨备案篇丨照此标准少走弯路( 二 )


Q
对于班级配置有哪些要求?
托育机构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数量的比例为:
乳儿班1:3(6-12个月 , 10人以下)、托小班1:5(12-24个月 , 15人以下)、托大班1:7(24-36个月 , 20人以下)三种班型 。
每个班的生活单元应当独立使用 。
需按照有关托儿所卫生保健规定配备保健人员、炊事人员 。
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应当至少有1名保安人员在岗 。
Q
备案应该去哪里申请?
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 , 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
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 , 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
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 , 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
登记后由相关部门审核后 , 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
Q
备案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提供餐饮服务的 , 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
Q
对机构人员有何要求?
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 。
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 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 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
保育人员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 , 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
保健人员应当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
保安人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 并由获得公安机关《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