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二 )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 , 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 , 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 , 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 。 成功报名后 , 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 , 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 , 签名不清晰的 , 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
4.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 , 不大于200kb , 宽290-300像素 , 高408-418像素 , 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
5.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 , 不得代填 , 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请于2021年7月20日-7月24 日(周六不休息) , 上午8:30—11:00点 , 下午1:30—4:00点到长春教育学院(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汇242号)113室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 咨询电话0431-80526970;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 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经开区、净月区、莲花山开发区的请到二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 长春新区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学校就读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 , 即可打印承诺书 , 须用A4纸打印 。 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 , 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 , 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 , 格式为JPG , 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 。 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 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 。 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 , 请重新上传 。 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
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
⑷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 。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 , 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 人像比例合理 , 图像清晰 , 尺寸为30MM(宽)×40MM(高) 。 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
⑸长春市地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长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 不能提供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驻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可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 , 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 , 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市部队 。
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 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 , 无需现场提供 。 比对不成功的 ,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 , 格式为JPG , 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 。 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