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的概念


什么样的儿童称特殊儿童?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着眼点 。例如,可以依医学的观点,从病因分析上来确定谁是特殊儿童:也可以依机体上或心理上的特质来区分谁是特殊儿童 。但从教育的观点看,并不是所有在机体上或心理上呈现“特殊”特质的儿童皆可称作特殊儿童 。
【特殊儿童的概念】 特殊儿童的概念 例如,一个儿童,天生白发,在学校里自然与其他儿童不同,且这种机体上的特质十分显眼,但其在学习上的需要与一般儿童并没有两样,自然不能把他算作特殊儿童 。特殊儿童之所以特殊,是就其学习需要的特殊性而言 。例如,一个儿童智能特别低下,无论如何也赶不上教师在班级教学中的进度;他在学习上有特殊的需要,需要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上给予个别的考虑,那么,他就是教育上所谓的特殊儿童 。所以有的学者就把特殊儿童视为“有特殊需要的学习者” 。
在教育上为了明确地确定谁是“有特殊需要的学习者”,有必要完整地、精确地把握特殊儿童的概念 。台湾心理学家郭为藩为特殊儿童作如下定义:特殊儿童系指由于某些生理的、心理的或社会的障碍,使其无法从一般的教育环境获得良好的适应与学习效果,而需藉着教育上的特殊扶助来充分发展其潜能的儿童 。美国著名的特殊教育学者柯克(Kirk,1983)对特殊儿童的定义是:在心智特质、感觉能力、神经动作或生理特质、社会行为和沟通能力方面,偏离一般或常态儿童,或具有多重障碍的儿童 。
而这样偏离的情形,须达到儿童得靠学校教育设施的调整,或特殊教育服务的提供,才可发展其最大潜能的程度 。从上面所引的中外学者对特殊儿童下的定义,显然所谓特殊儿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其身心特质的过分突显,二是非得借助特殊的协助,否则将无法满足其教育需要 。因此,那些身心特质与一般人虽有差异,但仍能适应普通教育环境者,不能列为特殊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