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产下女婴将其勒死潜逃5年获缓刑

一个刚满16岁的初三女生,与男同学恋爱偷尝“禁果”,产下一名女婴,因怕被人发现,遂将女婴勒死后潜逃5年 。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张筱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经过多方走访,试图还原这个青春期留守女孩的种种经历 。

早恋少女不知怀孕

在宿迁农村某中学读初三的女生张筱琳,中等个儿,长得端庄俏丽 。虽然只有16岁,但却因俊俏而经常有男生约她出去玩,但都遭到张筱琳的拒绝 。

2006年暑假,张筱琳在一次郊游中与同校男生宋超相遇 。
【初中女生产下女婴将其勒死潜逃5年获缓刑】二人一见钟情 。青春期的躁动,终使两人在一片小树林里偷尝了“禁果” 。


事后,张筱琳既惊又怕,既不敢将此事告诉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也不敢告诉留守在家照顾她的爷爷奶奶,更不敢告诉学校老师 。

张筱琳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偷尝“禁果”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

几个月后,看着小腹渐渐地隆起,没有任何生理卫生知识的张筱琳将怀孕的体征误认为发胖 。为了让自己显得苗条,她甚至用布带将自己的腰勒得紧紧的 。

而呕吐、腹痛等妊娠前的剧烈反映,则被女孩儿认为是食物中毒、拉肚子,到校医务室要了止痛药回宿舍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