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剖腹产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剖腹产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

文章插图
由于剖腹产分娩是采取手术的形式将胎儿取出,而手术后的伤口虽说很快恢复,但是如果胎儿过大或者两胎这间的距时间过短的话,是很危险的 。所以,再次怀孕的时候需要特别小心 。不过,剖腹产分娩后再次怀孕应该注意什么呢?
1、发生腹痛及早就医 。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 。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 。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
2、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 。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 。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 。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 。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
3、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 。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 。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
4、注意胎动情况 。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 一 。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 。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 。这时胎心音消失 。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 。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