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 二 )

【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损失时间是指受伤者经诊断治疗后治愈(即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的时间 。损失天数的确定应根据原发伤害及其后果 , 结合治疗方法和效果 , 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 。三、伤残鉴定原则(一)客观评价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 , 认真分析伤残、事故与伤害的关系 , 实事求是地评估 。(2)比较评价原则伤残程度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 , 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 , 可以按照标准中最相似的伤残等级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 , 确定相当的伤残等级 , 同一位置、性质的伤残 , 不应采用两个以上的标准条款或者同一条款的两次以上的评定 。(3)单独评价原则受伤人员达到2级以上伤残等级的 , 应当在鉴定结论中写明每个地方的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 , 还建立了计算多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数学方法 , 引入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 , 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 , 为解决多重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以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实施后 , 对多发伤造成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 , 而是根据受伤部位分别评定伤残等级 。然后根据多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 确定伤残赔偿指标 , 计算出残疾人的实际伤残赔偿金额 。(4)排除原始伤害和伤害的原则在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时 , 应排除原有的伤病进行评定 。为了更加体贴和公平 , 只要你声称自己的伤害是工伤或者交通事故造成的 , 就需要先写申请 , 或者直接带着相关材料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伤害鉴定和鉴定 。之后 , 如果泽恩在交通事故中的主体已经确定 , 就可以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