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1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转移登记是指因赠与、继承、买卖等行为只有 , 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去申请办理的一个手续流程 , 那么大家知道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吗 ,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 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1)登记审核岗审查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2)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3)确认机动车 。(4)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5)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 , 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 符合规定的 , 受理转移登记申请 , 收存相关资料 , 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7)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牌证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 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 , 重新核发行驶证 , 交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 , 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 , 核发号牌;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8)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牌证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 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 整理资料 , 密封机动车档案 , 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请妥善保管并于90日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 , 不得拆封”;收回号牌并销毁;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2013年1月1日施行)第十八条三、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机构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五)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以上就是本次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 在铁岭地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时 , 需要向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办理 ,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不需要提供任何的费用 ,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 , 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2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
机动车的产权一旦发生转移就需要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这样产权才会真正属于对方 , 一般都存在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 , 不同地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的条件都不同 , 那么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呢?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机构办理是什么?一、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五)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施行)第十二条【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2013年1月1日施行)第十八条二、铁岭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