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1泸州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对于泸州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温馨提示: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泸州延缓车辆报废,泸州车辆报废延缓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2陆河县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哪些依据
对于陆河县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哪些依据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2010年)第五条、、第七条、第六条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