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二 )

【南平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条件】第七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3.《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转移登记办理之前,需要把车辆的违章和其他的违法事项处理完成才能够办理 。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内容变更和车辆报废都需要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