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1安庆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对于安庆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温馨提示: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2安顺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不管是什么汽车,只要是从事相关的运营服务,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去申请车辆运营证 。那么大家知道安顺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顺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有哪些1、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为企业的应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2、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的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明材料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供危货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资格证复印件5、9cmX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案6、总质量3500千克以上的车辆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合格材料7、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证明材料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客运车辆还应提供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客车类型等级核定结论9、法人单位应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分公司应提交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10、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11、危险货物运输罐体车辆应提供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罐体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二、安顺车辆运营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本次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安顺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未办理车辆运营证的汽车,如果在道路上从事运营工作,被抓到的话,是会被处理罚款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