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儿科医师面对面( 二 )


“活动力变化”常是判断宝宝生病的重要因素 。因为孩子不懂得假装,所以得病后的不舒服会明显反映在活动力的改变上 。因此,爸妈应多多观察孩子日常的活动力情况,比如,精神状况如何,孩子的作息时间和平常食量多少,一旦掌握了孩子健康时的情况,那么就能很容易地比较出生病时的不佳状况了,大部分疾病的表现都包括精神和食欲不振,这都需要和平时的表现做比较 。
6是否曾带孩子到其他医院就诊
有些家长在到这家医院就诊前,可能已经先到其他医院看过了,或者自己在家吃过些药物了 。因此,爸妈应主动告诉医生这些情况,包括目前服用的药物,服用了多久等 。细心的家长还可以提供正在服用的药物处方给医生参考,以避免同时服用两位医生开的药,发生不良反应或重复用药 。
7家中其他成员是否出现类似的症状
如果家中其他成员也出现类似的症状,就要主动对医生讲明,或在医生问诊时不隐瞒 。比如呼吸道疾病容易通过飞沫传播,家中可能多位成员同时患病 。
8孩子是否有特殊体质或药物过敏的情况
孩子的过敏史是十分重要的,比如青霉素、链霉素过敏,磺胺药过敏,或对花粉等生活环境中的东西过敏,或吃蚕豆后发生溶血等 。总之,这些情况应及时向医生讲明白,有利于医生在诊断和用药上做参考 。
有位医生说,她曾遇见过这样的家长,他们带孩子看病,可对孩子的情况一问三不知,追问下才知道家长平时不带孩子,只是孩子病了,“临时”跑回家的 。这真是很遗憾!孩子的病情是不能耽误的,就像成长不能耽误一样!
Part 2儿科医疗纠纷面面观
采写/贾英敏指导专家/王玉玮
儿科门诊往往是医院里最热闹的地方,这里小病号多,陪护的家长更多,小宝贝的一声咳嗽就能牵动家中所有人的心 。如果偏巧病情不见好转,孩子的哭声就更是像一把刀子扎在家长的心上 。有时候,“忍无可忍”的家长或许就会把“刀刃”转向医护人员......
其实不管是家长还是医护人员,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有些由于医方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等因素造成的纠纷,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对患者利益予以保护;但有时,家长的一些不正确的态度和看法也会造成一些纠纷 。
案例1
李大夫接诊了一个刚出生数天的婴儿,主诉为孩子发热,吃奶不好,当时李大夫详细问了病情,得知这对夫妻的第一胎因患先天性畸形出生后不幸夭折,于是建议这个孩子住院观察,但孩子父母认为不方便,主张回家照顾孩子 。李大夫就给孩子开了药,要家长注意密切观察孩子病情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孩子病情加重,再次赶到医院,第三天就医治无效死亡了 。
孩子的父母对第二个孩子的夭亡心理上承受不了,认为是李大夫诊断错误,于是多次到医院聚众闹事 。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医护人员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家长怎么也不会想到是自己不听从医嘱而葬送了小宝贝的生命 。
案例2
刘丽说起自己的儿子晓新就开始掉眼泪,原本活泼健康的孩子,却因为误诊造成肢体瘫痪 。说起误诊原因,刘丽更是懊恼不已 。最初,刘丽因为晓新发烧、不爱活动到医院就诊 。医师发现他下肢无力,就建议给晓新做核磁共振检查 。刘丽当时由于经济和时间的原因拒绝了医生的建议 。没有相应的检查结果,医生根据经验,按照“格林巴利综合征”来给晓新治疗,一段时间之后,孩子的病情越来越重,刘丽开始紧张起来,把孩子转到神经外科,做核磁共振检查后发现,原来是脊髓肿瘤压迫神经造成的,但是病情已经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