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避免交通违章

1怎么样避免交通违章
对于怎么样避免交通违章的内容 , 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 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 , 梳理了以下内容 , 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怎么避免交通违章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不要飙车 , 合理使用灯光 , 不按规定用车灯会被罚款扣分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 , 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 , 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 , 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头 。3、尽量不要超速 , 也可以使用例如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经常看看 , 熟悉路线 , 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 , 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二、交通违章实名制:按照《道路交通法等法规的规定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 违章记分一旦达到12分上限 , 驾照将被扣留 , 驾驶员必须重新接受为期15天的交通法规培训 , 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拥有驾驶资格 。由于同一辆车 , 驾驶员可以是不同的人 , 此前 , 不少司机抓住了这个空子 , 采用“借车本消分”的做法 , 借用有驾照、并不开车上路的驾驶员的驾照 , 清除交通违章记分 。个别人甚至以此为业 , 从事“清除交通违章记分”生意 , 手中掌握大量没开车上路的驾驶员的车本 , 再次“分配”12分违章记分 。为应对“多个车本消分”现状 , 北京市交管局已采用“实名制处理交通违章”制度 , 即驾驶员前往交通执法站 , 处理探头等监控设备拍下的违章记录时 , 必须出示本人驾照和牡丹卡 , 如果同时出示了他人驾照和牡丹卡 , 那么被出示人必须同时在场 , 否则将被交警“驳回” , 不予办理 。据市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 要求车本、牡丹卡本人到场 , 其实早已有要求 , 但当执法站业务过于繁忙、等候处理交通违章的驾驶员过多时 , 交警会适度放松该规定 。今后 , 交警处理交通违法前 , 将仔细核对驾照、本人信息 , 一旦发现不符 , 则“拒绝办理” 。想要避免交通违章 , 那您首先就得认真遵守相关的道路交通法律 , 然后在行驶的过程中谨慎小心、注意力集中 。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方法 , 只能说能够让您尽量避免交通违章 , 但不能说可以让您完全避免交通违章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 , 可供参考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 , 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
2怎么消违章交通违章
交通违章后其实是非常影响我们出行的 , 所以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 , 那么怎么才能消除交通违章 , 需要些什么材料 , 具体的方法是什么呢 。接下来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怎么去消除交通违章 , 供大家查阅参考 , 早日消除违章安全出行 。一、消除交通违章所需材料:驾驶证、行驶证、违章确认书、身份证二、消除交通违章处理方法:1、准备材料 。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 , 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 , 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 , 要拿着出发决定书和行驶证 。2、去车管所 。准备好材料后 , 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 , 看看照片 , 然后填写确认书 。3、交罚款 。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罚款 , 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 。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三、记分审验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 , 满分为12分 , 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 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四十四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 , 应当分别计算 , 累加分值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 , 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 , 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 , 提供查询便利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 ,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 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第四十八条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 , 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第四十九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 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 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 , 提交县级或者是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 , 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 , 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 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 , 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