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1伊春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在伊春地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手续时,应该在规定时间之内向交通管理局申报,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在一天之内就可以审核完毕发放证件 。那么伊春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伊春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1.申请 。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递领取结果 。二、伊春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伊春地区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流程是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
2伊春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在伊春地区如果想要变更机动车的相关业务,应该主动的向车辆管理部门申报申请这个业务是可能涉及到收费的,这个要看具体的更改项目 。那么伊春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伊春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1.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事项不需要收费;2.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变更、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使用性质改变需要收取10元行驶证工本费;3.机动车套牌车换证需要提交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机动车号牌100元/副 。二、伊春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