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资料有哪些

1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资料有哪些
温州市民在申领到了驾驶证之后,才可以去开车,对于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温州人来说,对于申领驾驶证的流程以及办理的资料可能不清楚 。那么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资料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的资料有哪些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体条件证明3、身份证二、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的办理流程1、体检2、申请,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3、受理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4、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核发证件,考试成绩通过的,核发驾驶证;未通过考试的,申请补考或重考三、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综合以上介绍,在温州市初次申领驾驶证,需要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去医院体检合格的材料,二是自己的身份证,三是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等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2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怎么做
驾驶证的申领,是人们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没有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自然就不能去驾驶机动车 。所以在温州,每年都会有许多人去申请驾驶证 。那么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怎么做,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如何做1、体检2、申请,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3、受理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4、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核发证件,考试成绩通过的,核发驾驶证;未通过考试的,申请补考或重考二、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的办理条件1、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到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 。三、温州驾驶证初次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