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1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Ab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需要年审了,当C类驾驶证的使用期限已经快要到了,那么可以及时进行更换 。那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是怎样的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条件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材料身份证三、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流程1、申请:到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服务站办理申请;2、受理: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4、学习: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安全教育学习;5、办结:学习结束予以审验、换证 。四、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临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彩色照片以及身体条件合格的证明,这个需要自己到医院去进行办理,然后提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就可以了 。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
2临沧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临沧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然后会组织人员审核,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给出办理的结果 。那么临沧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临沧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1.申请 。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递领取结果 。二、临沧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