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按年生均1200元标准奖补普惠园

本报讯(采访人员 刘晓惠)为进一步规范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 日前 , 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 , 海南省将依据依法办园、安全性、自愿参与、定价普惠等原则 , 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 该办法有效期5年 ,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办法》明确 , 海南省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的扶持政策包括 , 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 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各类幼儿园培训项目 , 与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 , 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等 。
同时 , 海南省鼓励各市县和相关部门(单位)在上述奖补的基础上 , 通过建设补助、设备补助、规范办园奖励、教师培训补助、教师工资补助、租金减免等形式 , 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 。
【海南省教育厅|按年生均1200元标准奖补普惠园】《办法》指出 , 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方面 , 海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 , 实施动态监管;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 ,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 , 年检不合格的 , 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 , 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
《办法》要求 , 海南省各市县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 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相关数据 , 相关数据将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
《中国教育报》2021年08月13日第1版
作者:采访人员 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