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1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我们平时出门,要带好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如果忘记了带身份证,随身携带的驾驶证也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所以驾驶证的用途不仅仅是驾驶车辆 。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辑就与大家一起来共同进行学习 。一、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程序是什么1、受理,依法依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收存相关资料2、组织考试,依法依规组织考生考试,当日完成考生约定的考试,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考试员当场公布考试成绩3、制发驾驶证,复核考试成绩,档案资料,制发驾驶证,符合法定规范的,1日内制发驾驶证 。二、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办理条件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 。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泰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在泰安申请办理驾驶证,在提交申请之后,会组织驾驶证的各个科目的考试,只有全部科目参加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才会通过审查,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
2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要把车辆的颜色进行改变,不是去汽车修理厂去进行改变就算完事,而是在改变颜色后,还要履行一项很重要的手续,就是去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辑就与大家一起来共同进行学习 。一、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的手续1、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齐全2、办结,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录入机动车信息,存入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 。除变更姓名、联系方式外的,还需要查验机动车 。3、变更登记成功二、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限属于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或者车架的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或机动车转入的)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三、泰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