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驾驶证增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领驾驶证增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部分驾驶员因为工作需要会去申领驾驶证增驾,但是驾驶证增驾并不是那么好办理的,条条框框的规定繁多,接下来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跟大家说说申领驾驶证增驾的注意事项 。一、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的准驾车型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限制规定(一)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四)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情形: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四、考试科目及相关规定(一)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二)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 。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三)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四)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五、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2008】67号文核定,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科目一考试费40元,汽车类科目二桩考200元、场地项目考试费200元,科目三考试费300元;摩托车类科目二150元,科目三150元 。温馨提醒:持有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同时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或者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科目一后,分别按照两种准驾车型各自的规定考试科目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