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驾驶证办理时限要多久

1大连驾驶证办理时限要多久
对于大连驾驶证办理时限要多久的内容 , 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 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 , 梳理了以下内容 , 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大连驾驶证办理时限:(1)车管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 , 应当受理 , 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三十日内安排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 ,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依照91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预约科目二的时限为: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3)依照91号令的二十七条的规定 , 预约科目三的时限为: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 , 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 , 可供参考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 , 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
2大连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规定
对于大连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规定的内容 , 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 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 , 梳理了以下内容 , 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按照部局《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具体要求 , 结合我市实际 , 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方式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 , 由宣监处、驾管处按照各自分工 , 负责指导各大队组织实施 。各大队要在交通安全防范中队(科)设1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定期组织学习 , 集中统一授课 。要从宣传、法制、秩序、事故部门抽调业务骨干 , 组建专门的驾驶人审验教育教官队伍 , 负责讲授交通安全课;也可以聘请交通安全、文明交通礼仪专家 , 以及优秀教练员、优秀客货运驾驶人、先进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授课 。(责任部门:宣监处、驾管处、各大队)二、学习时间学习日期统一定为每周三 , 时间定为上午8:30至11:30 , 下午13:00至16:00 。驾驶人迟到30分钟以上的 , 不得参加此次审验教育 , 告知其另行预约 。驾驶人在参加审验教育时 , 存在中途离开、长时间不在场等情形的 , 不予通过审验 。(责任部门:各大队)三、授课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应急处置知识学习;4、交通安全文明驾驶;5、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6、组织学员交流探讨;7、组织学员答文明安全驾驶知识50道测试题 。(责任部门:各大队)四、审验教育教材编制印发统一的驾驶人审验教育教材 。同时 , 为不断更新审验教育材料 ,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要求 , 由宣监处牵头组织 , 案审处每月分析、汇编本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 交通处每月汇总、分析全市交通违法特点和规律 , 制作宣传教育资料 , 定期更新审验教育内容 。还可以组织拍摄专题宣传教育片 。(责任部门:宣监处负责 , 驾管处、案审处、交通处配合)五、授课地点由各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可以利用大队学习室、教育基地、运输企业、社区等场所 , 离大队办公场所较近的地方 , 合理布局驾驶人审验教育地点 , 方便驾驶人就近参加学习教育;要设立专门的驾驶人审验教育场所 , 设置座椅、讲台等基础设施 , 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 , 配置交通安全宣传片播放设备 , 满足开展驾驶人审验教育的硬件需要;还须在驾驶人审验教育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 记录审验教育过程 , 审验教育录像至少留存两年以上;有条件的大队还可以划分授课区、宣传区、体验区等专题区域 , 设置交通事故处置演练场所 , 推行应用3D立体宣传片播放、模拟危险环境驾驶等设备 , 场所设备由各大队按照需求自行购置 。(责任部门:各大队)六、实施时间本规定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工作措施(一)落实工作方案 , 细化工作措施 。各大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 , 根据方案要求 , 细化工作措施 , 《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表要登记造册 , 单独存放 。审验教育信息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同时 , 要详细记录每周学习教育授课的时间、地点、授课人、学习人数 , 通过支队内网邮箱报驾管处(金广辉邮箱) 。(责任部门:宣监处、驾管处、各大队)(二)广泛发布信息 , 切实方便群众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即将开通的网上车管所 , 每周定期将梳理出的应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信息 , 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或者在审验窗口发布 。(责任部门:驾管处、科技处、各大队)(三)规范审验工作 , 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部局《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和有关工作纪律 , 确保学时完整、内容齐全、程序规范 。审验时一律不得向驾驶人收取费用 , 不得强制推销教材光盘 , 不得为不接受教育的驾驶人通过审验 。有违反上述规定的 ,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从严追究责任 。对大中型客货车肇事导致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 应当对驾驶人审验教育情况进行倒查 , 支队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 , 通过明察暗访、档案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 , 加强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监督 。并将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通报 。凡发现存在不按规定开展审验教育的 , 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政治处、宣监处、驾管处、各大队)